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加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有14项工作获最高检、省检察院肯定,25件案事例入选全国、省市典型案事例,14个集体和个人获最高检、省市级荣誉表彰。
一、治罪治理并重,促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永嘉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践行“平安是民生所盼、发展所需”,始终保持严的一手不放松,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31人,提起公诉116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54人,起诉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32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关联犯罪145人。其中对指定管辖的涉柬埔寨、金三角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7人予以快捕快诉,有力净化网络空间生态。推进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治理,聚焦黑加油点、燃气存储隐患等问题,起诉5人,推动执法部门严格标准、强化取证,凝聚打击合力;聚焦醉驾问题,起诉107人,坚持依法打击和警示教育并重,推动危险驾驶犯罪案发数同比下降37.27%。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刑事和解、退赃退赔,修复社会关系,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121人、不起诉279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1.75%、法院采纳率达96.5%、当事人服判率达96.28%。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及市检察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15人,其中起诉正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其他干部12人,追回赃款700余万元。联合纪委监委先后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等近300人观摩庭审,强化警示教育,其中一起案件参评全国观摩庭,案件审查报告获评全省优秀法律文书。紧盯行贿“围猎”、赃款“洗白”等贪腐关联案件,起诉11人,推进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依法稳慎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侦查并起诉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办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卖淫、滥用职权案,系全市检察机关首例履行机动侦查权案件。
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牵头全县预防和惩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涉未成年人犯罪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以贯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58人、起诉77人,开展受害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制发防性侵、防诱骗专题检察建议,检察履职保护流动困境儿童的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刊发。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联合公安等单位完善罪错行为分类矫治体系,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4人、起诉3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督促将2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罪错未成年人移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完善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电子+纸质”卷宗同步封存,帮助改过自新的少年回归正途,系列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加强运用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等措施,建立“法治教育+家长课堂”双推进模式,对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护童“吹哨人”给予正向激励,传递正能量,携手共画同心圆。
推动纠纷化解和社会善治。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秉持“情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理念办理依申请监督案件,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妥善办理群众信访314件,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实现双下降。其中对陈某某不服刑事判决提出的监督申请,经抗诉后改变原判决,获评全省刑事申诉典型案例。撰写的《依申请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分析报告》获评全省优秀专题分析报告。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协同各方促进基层治理,其中成功化解1起持续信访十余年、多次扬言实施极端行为的刑事申诉案件,获评全省基层检察室典型案例。服务保障村社换届选举工作,强化候选人资格联审,监督纠正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漏管38人、错误列管7人,严把村社选举“入口关”。坚持以案促治、抓源治本,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建筑工程等领域管理漏洞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针对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形成咨政报告,为党委政府“真正保护文物、保护真文物”提供参考。
二、精准高效履职,助力擦亮共富新成色
着力推进温暖营商行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联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推动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职业串标人”“违规评标专家”和“权力寻租者”的全链条打击,起诉33人。依法惩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5人,起诉涉企敲诈勒索、盗窃、合同诈骗等犯罪12人,清理涉企“挂案”3件。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及其他不当“查扣冻”问题监督纠正15件次,联合公安解冻资金424万余元。针对某阀门公司因商标被冒用、账户1930万元资金遭冻结情况,经跨省协作,推动还原真相、解冻账户,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并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聚焦涉企司法服务,依托线上“企检通”、线下“企检服务中心”平台,利用产业博览会、商业年会等契机,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000余份,助力企业守法经营、安心发展。
聚力守护绿色生态屏障。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体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惩治、公益保护与生态修复。办理破坏山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的刑事案件13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针对某镇怠于履行农用地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办理破坏楠溪江、瓯江水域生态的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犯罪10件、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针对一起楠溪江流域非法采砂案中,涉案人员形成攻守同盟、企图“一人顶包、他人脱罪”等情况,检察机关经过自行补充侦查,增加认定4名主犯,精准追究刑事责任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针对西溪河道及滩地被建筑垃圾侵占问题,合力推动滩涂生态修复,获评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倾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围绕“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针对餐饮新业态经营不规范问题开展监督,督促125家外卖商家完善经营登记、109家社区团购自提点规范提升、90余名夜市人员办理健康证。针对私屠滥宰危害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依法打击,起诉10人。针对药店药师“挂证”执业、影响用药安全问题,通过数字监督推动11家药店整改、22名“挂证”药师注销资质、78名社保异常对象纳入监管。针对长期大量购买医保药物并转卖、危害药物供应链安全问题,深挖资金链条与药物流向,依法以诈骗罪监督立案中介药商3人,坚决惩治以“回流药”牟利的不法行为。
助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大力推进检护民“薪”工作,依托刑事打击、民事支持起诉等职能,帮助劳动者追回薪酬76万元;针对恶意欠薪主体未被纳入失信惩戒管理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及时付薪、修复个人信用,助力诚信回归,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严惩以投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为幌子、以净水器能治病养生为噱头的涉老诈骗系列犯罪,依法起诉43人,追回200万余元“养老钱”。关注办案中发现的养老机构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守护“老有所安”。关爱因案致贫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传递司法温度。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刑事检察持续加强。强化行刑正向衔接,聚焦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烟草经营等领域,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并成功立案16人。在办理朱某某诈骗案中,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明其帮助伪造合同、向法庭虚假作证,企图骗取社保基金的事实,以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数罪并罚提起公诉,做法被最高检官微刊发。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1人,监督撤案27人,追加逮捕、追加起诉2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0件次。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在办理一起入户盗窃案中,监督纠正违法取证,引导现场复勘,重建客观性证据体系,使该零口供案件成功获判,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案例。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7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已改判4件。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因身份被冒用而背负贩毒前科记录,影响公正量刑并产生犯罪附随后果,开展异地检察协作,监督纠正外地错误判决,依法保障人权。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清理“判实未执”案件14件,提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书面监督意见13件,起诉发生在监管场所刑事案件2件。其中办理的在押犯曾某某故意伤害同监室人员案,经过自行补充侦查,准确定性为破坏监管秩序罪,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督促完善在押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该案获评全市高质效案例并作经验交流。
民事检察精准有效。坚持监督纠错和维护既判力并重,办理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案件57件。针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抗诉2件。其中围绕金融借贷、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深挖虚假诉讼线索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在陈某某等人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生效裁判监督案中,经技术取证,发现据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条系冒名签署,依法建议再审纠正,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破产领域深层次问题,在办理朱某某与某学校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中,破解跨省司法信息壁垒,推动将100余万元执行款追回至破产管理人账户,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深化履职。坚持监督公正司法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并重,依托第四次府检联席会议,建立疑难问题县领导提级督办等机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1份农村建房领域行政裁定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同步推动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化解源头问题,获评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对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其中针对涉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错误问题,搭建类案监督模型,入选全省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工作经验在全省数字检察专刊刊发。出台《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完善阶梯式处罚体系,对违法事实成立、确有处罚必要的,对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159人,行政机关采纳率达96.1%,逐步弥合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程序衔接缝隙。落实“三同步”机制,非永嘉籍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执行率达82.5%,异地执法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察公益诉讼纵深推进。自觉扛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0件,检察建议整改率达100%;办理民事公益诉讼5件,已起诉4件,判决支持率达100%。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传统领域办案力度,在办理的魏某某超审批范围占用农用地案中,利用卫星遥感测绘技术,纠正第三方机构占地面积认定错误问题,获评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典型案例。稳妥开展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监督,其中针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挂证”执业、记录造假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集中约谈服务机构9家,变更执业信息登记23人;针对温州北站及周边无障碍设施存在未设缘石坡道、标识不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推动整改,方便特殊群体出行,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14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干部思想分析研判,守牢建强用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18个案事例获《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以素能培育提质增效。打造“楠溪检韵”品牌,助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获评全省检察文化优秀品牌。健全岗位练兵、师徒结对、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多维度培育机制,举办主题夜学、专家授课、跨院联学等活动18期,评选“永检星锋”20人,获市级以上荣誉10人。主动拥抱数字时代,集合“业务+技术”青年骨干,参与研发“法律文书规范性审查智能体”“检察官智能管理系统”等应用,AI赋能检察队伍管理的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刊发。
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到“学、查、改”一体推进,共组织专题研学8次,查摆问题29条,推动警示教育和作风督察常态化,助力自查自纠走深走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通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质效分析、检务督察等工作,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文明建设、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评议,积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与代表委员同题共答,认真办理建议提案11件。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与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5次,开展“检察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在陈光中法学馆举办案例讲述会,均获好评。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合开展检律控辩赛,推动健全新型检律关系。强化检务公开,依程序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在检察微信、微博和报刊媒体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260余篇,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永嘉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检察履职的精准度、显现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履职质效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刚性和深层次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人才梯队建设仍需久久为功,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科型检察官培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高站位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部署要求,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为永嘉“人产城融合、农文旅共富”贡献更多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不折不扣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持续擦亮“楠溪检韵”品牌,推动政治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
(二)更加注重法治护航,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嘉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加大力度治理利用“六合彩”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目标,依法打击恶意滋扰、恶意诉讼等侵害企业权益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探索在外永商法治诉求联络协调机制。巩固“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成效,加强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行刑正向衔接,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衔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完善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落实涉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入职查询等特殊保护制度。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密切与纪委监委协作,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形成有力震慑。
(三)更加注重主责主业,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实施“高质效办案深化年”,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增强监督刚性、强化法治权威。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紧盯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各环节精准发力,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民事深层次违法监督,依法加大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等监督力度,做到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深化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抓住专门立法以及“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契机,围绕楠溪江5A级景区创建目标,监督楠溪江滩林河道污染整治,助力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护航旅游业态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共绘自然人文美美与共的和谐画卷。依托“陈光中法学馆”“检察驿站”“未检嘉音”等平台,推动法治宣传均衡覆盖,通过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的方式,将法治意识精准送达群众身边。
(四)更加注重投资于人,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牢记人是最大资源、最强变量,常态化开展实务分享会、案例讲述会、庭审观摩等活动,发挥“永检星锋”模范引领作用,用好“青蓝工程”等人才培养平台,推动“赓续红脉”“弘扬法治”与“锻造铁军”深度融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基层实践,推进案件评查、质效分析、流程监控等工作,并将相关数据纳入“检察官智能管理系统”,借助AI技术实现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检察听证等工作,以严管厚爱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增强队伍凝聚力。
各位代表,改革浪潮涌,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实干担当、接续奋斗,为永嘉聚力打造“一区一地一样板”,实现“十五五”精彩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