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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一组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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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来源: 字体:

  根据温州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2月15日,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一组对永嘉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3月5日,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一组向永嘉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院党组充分认清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认领、真心接受、坚决整改巡察问题,形成了院党组统揽、班子成员牵头、逐级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整改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类22个方面40个问题,提出了11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18条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3人。建章立制19项,其中制定制度17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中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议事规则内容。

  (二)每次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三)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通过集中自学、领导领学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应知应会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的学习重点。

  二、关于“助推中心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年度重点项目和任务,制定出台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每个部门制定项目和计划,清单化推进。强化督办落实,办公室与政治部每月督办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增加项目或销号,确保各项目有序推进。

  三、关于“‘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不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党组会进一步明确瓯北检察室职能。开展专题学习、夜学、文书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素能建设。

  (二)在前期出台《关于打造瓯北辖区“政法街区一地共治”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基础上,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利用“政法街区”的区位优势,充分整合各单位资源,积极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四、关于“‘四大检察履职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检察长牵头召开各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重点督促提升案件数量,加强研究并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工作格局。

  (二)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素能和人才培养,选派重点骨干参加市院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公益诉讼业务竞赛。

  (三)引导办理高质效“四大检察”案件,已梳理出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的高质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4件。制定《内部法律监督线索提示清单》,根据各部门业务类型和特点,列明监督线索需求。

  五、关于“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省、市院通报的瑕疵问题案件,在事实认定、办案程序等五个方面梳理形成办《办案风险提示单》,供本院办案检察人员借鉴,敲响办案质效警钟。

  (二)对撤回抗诉的5件案件开展检查,全面分析监督必要性和精准度,对其中监督质效不高的案件,发出提示函。制定出台《关于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提升检察法律文书规范性精准性说理性的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制定《关于一审公诉非羁押案件规范办理的提示单》,刑检部门对照该提示单,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

  (四)常态化对未结案通报,对办案时长已经超过三个月、六个半月、十二个月但尚未审结的案件,通过数智案管系统予以预警提示。

  六、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两项监督”常态化核查,把提升“两项监督”质效作为今年推进刑事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加强立案监督线索制发前成效研判,提高监督质效。

  (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规范取证,强化监督措施落地。

  (三)定期走访律所、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及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以监督成案的线索为指引,向他们宣传民事检察,扩大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线索来源。

  (四)联合永嘉县法院、永嘉县司法局、永嘉县看守所等单位制定“一案一策”清理计划,对罪犯病情、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监督法院予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依法监督县看守所予以收押,现上述人员已清理完毕。

  七、关于“数字检察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拓展深挖数字检察监督成效,性病传播类案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名单。

  (二)“认罪认罚量刑调整协同应用系统”已经全省贯通,今年1月份省政法各单位联合发文集中推广使用中。实时通过“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对部分协同应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每季度对上级部署应用开展情况核查通报,并要求对线下业务进行说明纠正。

  (三)DeepSeek赋能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主题沙龙上进行展示,联合市检察院研发“法律文书DeepSeek校对”应用,对起诉书的准确性进行测试校对并通过“温检质效钉”推送提示,人工智能赋能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八、关于“法治护航公益诉讼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两周定期与案管部门沟通,在系统内刑检部门的案件清单中查找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制定出台《“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实施办法》。

  (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善于借助无人机、快速检测装备、人工智能等进行案件的决策和取证,同时,通过周三夜学学习科技赋能办案,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每周组织科室学习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讨论案件,通过学习和讨论强化科室成员的素能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三)针对具备生态修复条件的案件,已明确责任主体,并联系属地政府制定修复方案并经过上级审核通过,目前款项已移交,后续将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用于生态修复。

  九、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党组成员抓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党组书记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定期开展对意识形态负面行为的通报警示,第一季度未发现干警有负面行为。

  (三)调整我院网络舆情队伍,已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纳入2025年政法干警素能提升培养课程。制定出台我院《宣传阵地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三同步”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四)结合挂钩的溪下村和红色领航·结对共建的闪坑村,制定2025年普法宣讲、案例分享等方式的“联学联讲”活动计划。

  十、关于过紧日子意识责任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次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

  (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对公务接待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按照要求落实陪餐人数,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费用。

  (三)制定出台《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加班工作餐用餐制度》,严格审核加班用餐人数,避免餐饮浪费。

  十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仍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走访公安侵财、法制部门,联合永嘉县公安局会签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违法冻结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并推进方案实施。

  (二)制订企检服务中心迭代升级方案,结合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点,明确企检服务中心定位和职能,同时,规范企检服务中心办案(事)流程,探索建立企检服务中心涉企检察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

  (三)常态化做好“挂案”督查上报工作,强化“挂案”清理力度,对涉企挂案进行清理,目前对遗留的两件涉企挂案已清理完毕,持续加强督查和清理涉企“挂案”,每月牵头县公安、县法院,严格落实涉企刑事案件督查、督办清理制度。

  十二、关于检护民生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涉民刑事案件一案双查表,对100件涉民刑事案件开展同步审查。落实落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强与县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以及残联关于弱势群体保障的线索移送机制。

  (二)提高涉未综合保护力度。联合县公安局制定《联合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完成游乐项目员工入职查询166人次,在永嘉中学开展教师师德培训。

  (三)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推进涉未救助线索移送工作落实落细并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异地救助工作。

  十三、关于“财务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工作规定》,完善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食堂采购工作,将食材采购工作由原单一个体户综合配送且无发票模式。

  (二)优化职工家属伙食费收取模式,取消账外个人代收形式,使用食堂账户收款二维码,由食堂账户直接收取,并做好后续登记。

  十四、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通过OA系统健全公车使用管理登记台账。

  (二)建立定车绑卡加油制度,强化加油主卡监管,强调按照油卡充值要求执行,在未能实现油卡充值集中采购前,严格使用公务卡充值。

  十五、关于“涉案款物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案管部门建立涉案款物台账,加强案件涉案财物的出入库闭环管理。每月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核对涉案款物清单,及时发现未处理涉案财物并督促处理。将涉案财物纳入本院业务质效通报范畴,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处置涉案财物。

  (二)通过“侦协办”会议平台,进一步严格规范落实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等要求。

  十六、关于“干部队伍监管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2025年检风检纪督察安排表,持续开展日常检查、季度专项督查,强化责任倒逼。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瑕疵案件评定结果运用的办法》,落地落细我院瑕疵案件追究责任办法。

  (二)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警熟悉规定内容、认清规定意义、明确规定责任。定期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督察,对发现执行“三个规定”不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纳入检务督察通报内容。

  十七、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主题党日+实事微议”模式,将党建与业务深度结合。

  (三)开展上半年谈心谈话,落实“五必谈”,党员思想分析和党员不信教情况排查。每季度开展党建督查,对各党支部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报党建督查情况。

  十八、机关党建工作仍存短板

  (一)制定《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抓机关党建“一岗双责”分工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在支部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将《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选》纳入支部必学内容,研究学习其他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创新党支部党建工作。

  (三)通过支部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和党支部书记党建综合述职工作,以及书记上党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动员部署会等形式丰富支部学习内容。立足部门检察职能,打造“双建双强”子品牌。

  十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永检星锋·赶超争先”的评选方案(试行)》《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干部画像档案,完善干警基础信息,利用DeepSeek构建多维度检察队伍画像,为干部队伍管理注入新活力。

  (二)选拔一批参赛选手和后备力量参加条线业务竞赛;继续实施青年公诉人训练营专项计划,以模拟实战办案方式,依托模拟案件卷宗,制作审查报告。

  (三)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严管厚爱促进暖心增劲的实施细则》。圆满完成我院群团组织换届,新一届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对提高履职能力,加强群团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

  二十、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现有干警队伍按检察官、综合类公务员和检察官助理、法警三类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做好不同序列人员差异化晋升工作。

  (二)在开展职级晋升工作的同时,政治部跟干警清晰传达晋升标准、流程及择优晋升的意义,获干警支持理解,顺利完成第一季度职级晋升工作,并树立了“择优”“实绩”职级晋升鲜明导向。

  (三)对2019年以来干部提拔及职级晋升台账进行全面自查梳理。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相关文件,确保政工干部全面准确掌握选人用人相关规定。

  (四)制定出台《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十一、关于“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闭环管理。同时,将上述问题作为典型案事例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院党组规范议事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认识,严格落实好党组议事制度,坚决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二、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二)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讲授专题廉政党课,通过案例剖析违规违纪行为,敲响廉政警钟。

  下一步,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永嘉检察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巡察整改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二是坚决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加强对巡察整改效果的检查督导,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长效机制确保管控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7201085,传真号码:0577-67201085,电子邮箱:84260523@qq.com。

  中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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