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报道 量刑调整加道“锁”
近日,永嘉县检察院收到法院送达的《调整量刑建议函》,就余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因被告人余某某在法院审理阶段退出违法所得2.7万元,建议将原有期徒刑8个月改为同刑期并适用缓刑。承办检察官采纳此建议,并通过“量刑建议调整协同”应用作出调整,与余某某重新进行量刑具结。
据悉,该应用旨在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紧扣量刑调整规范小切口,构建法检律多向协同、量刑调整流程重塑、量刑智能辅助的全链条监督体系,是温州检察“认罪认罚一件事”平台的升级子项目。
在司法实践中,量刑调整机制存在程序不规范、未全过程留痕等问题。政法一体化平台缺乏法检双向互通渠道,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办案过程,也不利于案件回溯、评查或问责。上述应用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系统全过程留痕,减少程序随意性,促使法官、检察官审慎对待量刑调整。此外,应用将强化“检律协作”,让律师更多参与调整量刑建议过程,构建和谐检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