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永嘉检察院  ->  案件追踪  ->  典型案例  -> 正文典型案例
《检察日报》报道:手机生意被他做成了庞氏骗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来源: 字体:

  浙江永嘉的瞿某是一个“95后”,因网络赌博输了40多万元,为了还债竟编织庞氏骗局,将42人网罗其中,其中八成为“90后”,非法集资达4.2亿元以上,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偿还数额达1.6亿元以上。

  近日,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对瞿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诈骗罪对谢某提起公诉。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卖房遇到了阔绰小伙

  2020年8月,温州人杨某某想把自己位于鹿城区的商品房卖掉,瞿某通过中介找上了他。看完房后,瞿某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房价的10%即150万元定金,并约定1至2个月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出手就要买价值上千万元的房子,杨某某好奇对方的生财之道。瞿某就将自己的手机销售生意经告诉了对方,杨某某听了很是心动。

  过了约定的过户时间,瞿某说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他要先把生意做好,暂时不买房子了,并将150万元定金当作违约金赔付给杨某某。杨某某没有怀疑,反而准备投资瞿某的手机倒卖生意。

  瞿某给杨某某看自己拿货的视频,并带着杨某某联系了他的上线供应商,让对方确信自己是做“大买卖”的。刚开始,杨某某投资购买了几十万元的手机,获得了不菲的利润。之后,杨某某加大投资,前后共投入四五千万元。起先瞿某按约定给杨某某供货,但是到2020年12月18日之后,瞿某推说上家供货出现了问题,尚欠杨某某的2030.9万元货物一直杳无音信。

  赌场失意后制造投资骗局

  其实杨某某口中的青年才俊瞿某仅初中毕业,没有固定职业,而他所谓的手机生意经也仅仅是他“圈钱”的一个套路。

  2018年,瞿某开始涉足手机倒卖生意,每台获利几十元,赚不到什么钱。后来瞿某和朋友因为网络赌博输了40多万元,急需偿还。2019年下半年开始,瞿某向身边的年轻朋友宣传,自己有途径可以从某公司拿到内部一手新式高档手机,拿货价比市场低很多,让他们投钱,并承诺会给其丰厚的利润。

  刚开始,有四五个朋友将少量的钱投到了瞿某处,瞿某定期给他们利润。同时,瞿某仍在坚持倒卖手机,虽然量不大,但是制造出他仍在做手机生意的样子迷惑别人。

  为了获得更多投资款,瞿某表示,可以直接提供手机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卖到市场上获取更大的利润。就这样,通过口口相传,朋友带朋友,亲戚带亲戚,大量的资金涌向瞿某。

  随后,瞿某让手下从市面上大量收购新手机,再以每部低于市场价100元至500元的价格低卖给投资人。

  瞿某害怕东窗事发,他找到最初做手机生意时认识的经营商杨某来,告诉他自己现在有个很大的供应商,但是担心客户找到真实的上家把他踢出局,要求杨某来假扮上家去见他的客户并允诺给其好处。

  看到供应商后,各投资人安下了心,陆续加大了投资。瞿某说,自己就是利用后面的投资款去支付前面投资款的利润和采购手机的亏损。短短两年内,高达4.2亿元的资金涌向瞿某。

  纸包不住火。2020年底,瞿某的骗局被戳破。2021年4月,瞿某因非法集资,被列为在逃犯。

  在逃期间仍化名作案

  资金链断裂后,逃跑的瞿某故技重施,化名“郭金”,变身为宁波一家科技公司的内部人员。

  这次瞿某找到的合作伙伴,是他非法集资的被害人之一谢某。两人角色互换,由谢某出面找投资人,虚构以低价拿到手机卖给下家的事实,继续骗取投资款。经查,谢某和瞿某两人合计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477万元,涉嫌诈骗罪。

  2022年9月,瞿某和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9年至2021年,瞿某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以手机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销售手机存在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朋友及其他人员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42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4.2亿元以上,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返还的资金达1.6亿元以上。

  检察官认为,瞿某的行为实际属于“以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一旦后续无新的投资款项进入就无法偿还所吸收的资金及利润。

  永嘉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是以诈骗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二者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特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集资诈骗罪则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谨防高额回报投资骗局,投资交易有风险,保持理性擦亮眼!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Copyright ◎ 2000-2013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西路 邮编:325100
举报电话:(0577) 67222000 技术支持: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