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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内,温州知名鞋企收到上千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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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来源: 字体:

  去年6 月,温州的陈女士刚刚网购了一双鞋,没想到马上就接到了诈骗电话。想到肯定是电商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气愤的陈女士赶紧打电话投诉。

  陈女士网购鞋子的店家,正是温州永嘉县某知名鞋企。该鞋企也很困扰,因为他们几天之内就接到了1050条投诉。客户反映,只要在他们这里购买了物品,马上就会接到诈骗电话。到底是哪个环节疏忽,泄露了客户信息?公司内部开始追踪蛛丝马迹,展开调查……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孔某、杨某、徐某、王某等四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三年八个月、二年十个月和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4万至6.2万元。

  电商接到1050条投诉信息

  事情要从2022年6月说起,浙江省永嘉县某知名鞋企仓储部经理周某说,连日来,电商平台上接到客户投诉1050条,表示只要在他们电商平台上购买了物品以后马上就会接到诈骗电话,公司内部开始关注此事,到底是哪个环节疏忽,泄漏了客户信息。

  通过排查,他们锁定到快递面单上的打印数据流被人为截取,发现公司仓储部的两台快递面单的打印电脑被他人植入木马程序,根据植入时间排查公司内的视频监控发现,2022年6月2日凌晨2时,有两名陌生男子潜入公司一楼仓储部内,对电脑植入木马。

  这两人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小竹。当日他们撬开公司的铁皮门进入,得手以后翻墙离开。

  一张快递面单价值数元

  一张快递面单因包含了公民个人信息,在一些特殊渠道,收购价达3-3.5元,贩卖价4-4.5元。

  安徽人孔某发现这一“商机”,经常在QQ群里收快递面单买卖,因货源短缺,他主动找人去寻找快递面单。2022年3月,他通过QQ认识了杨某,两人一拍即合。

  当时,杨某在温州市瓯海娄桥工业区内打包鞋子,他趁着工作便利偷拍快递面单,把拍到的面单传到自己的百度网盘,再分享给孔某获利。一个月后,杨某辞职,经常性在快递员qq群里发送收快递面单的广告,以一张1元的价格收取快递面单,再转卖给孔某。

  为了窃取更多的快递面单,孔某找到了精通木马程序的王某,2022年5月份开始,孔某与杨某经商谋后决定由王某提供可窃取电脑上信息的木马程序,由杨某负责去鞋业等公司仓库安装木马程序,窃得的信息贩卖后的违法所得,由孔某与杨某五五分成,孔某再与王某分成。

  经查,2022年3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孔某从杨某等人处购买快递面单,再加价贩卖给他人,以此从中牟利,孔某违法所得共计12万余元,案发时,在杨某的百度网盘内查获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

  盯上温州多数鞋企或日用品仓库

  为了更好的开展“业务”,杨某需要有人帮他踩点,他叫了很多名小年轻帮忙,刚满18周岁的小竹(化名)就是其中一员。几个月内,他们几乎走遍温州多数鞋企和日用品公司的发货仓库踩点,寻找容易下手的机会。

  2022年5月份开始,小竹为杨某在不同公司的快递面单打印电脑上安装木马程序提供帮助,由杨某负责具体安装,小竹等人负责踩点、望风。

  经查,杨某通过贩卖窃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共计13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小竹分得人民币一万余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小竹退出违法所得10000元。

  日前,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孔某、杨某、王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正式施行,明确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需要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更需要每位公民增强保护意识。因此要特别提醒,企业需注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涉及个人信息的文件进行加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谨慎处理快递和外卖单的信息,在覆盖个人信息后再行抛弃快递盒和外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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