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 | 检察官及时“补漏”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窨井盖遍布城市大街小巷,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然而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近日,永嘉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置城广场段北侧人行道上一处窨井盖缺失,窨井内蓄有黄色污水并散发恶臭。
置城广场段紧邻商业综合体,周边车辆、人流较大,是永嘉县瓯北街道最繁华区域之一。随着气温逐渐升高,蚊虫细菌滋生,该处窨井盖缺损,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通行安全,还会污染周边空气,增加传染病传播风险,影响瓯北城市新区面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自去年最高检发布“四号检察建议”以来,永嘉县检察院已针对永嘉县窨井盖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也已就消除窨井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但今年以来,永嘉县又发生多起因窨井盖缺失导致行人、车辆陷落的事件。对此,永嘉县检察院于日前再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