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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检学”品质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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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来源: 字体:

本院各部门:

  2018年,“永检学”正式确立为永嘉检察队伍建设品牌。两年来,它不仅代表了永嘉检察干警善工作、勤思考的努力方向,更成为永嘉检察推进检察精英由“个体化”向“小群体化”常态性渐进,打造专业化、精英化团队的特色文化品牌。为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新变化和“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紧扣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省院“三个年”活动及市院“三力提升”建设要求,提升“永检学”品牌建设效果,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制定2020年“永检学”品质化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已建立的“学·习”、“学·问”、“学·鸣”三条主线三个平台,继续深化“永检学”的品牌内涵,总结2018年、2019年品牌建设工作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对旧方案既做“加法”,也做“减法”,力求把品牌做优、做强,在“持续”与“突破”中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

  二、建设内容

  (一)聚焦重点工作。围绕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品质化宣传需求,侧重于对精品案事例、精品微课的打造,坚持把精品案事例的发掘、培训、宣传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典型案例一月一报一总结,确保有价值的案事例纳入精品案例培育范围,最大限度地延伸办案效果,争取考核创优。同时继续延伸“学鸣普法”、“书香永检”、“墨香永检”等系列子品牌建设,为2020年我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打下坚实基础。

  (二)创新分级分类。顺应人员分类管理新变化、部门整合新趋势,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对于检察官,制定理想信念类、专业素养类、业务素能类、综合素养类多种培训模块,加快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对于检察辅助人员,采取“传帮带”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检察辅助人员整体发展;对于司法行政人员,突出综合能力培养、文字功底训练,加强与先进院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能。

  (三)突出实战实训。针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核心能力提升要求,加大案例式、演练式、对抗式实战化训练,重点围绕案件质量标准、案件流程规范、业务数据录用和运用规范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方面,开展讲座、研讨、自学、评查,在2019年“永检学·问”方案基础上,继续深化“学问课堂”、“学问辩场”、“学问听庭”等子品牌,全面提升司法规范化和实战水平。

  (四)加强成果检验。每年至少与一个兄弟检察院、一家律所开展一次交流竞赛活动,以控辩赛、模拟法庭等形式,检验学习成果。每年开展一次业务竞评,结合审查报告评比、业务答辩或案件汇报评比等形式,检验办案能力。积极参与检察系统各项业务竞赛,争取市级、省级示范观摩庭机会,通过结对指导、赛前集训等方式,在市级、省级竞赛中力争上游。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对于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队伍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作为提升核心战斗力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永检学”品质化建设活动。

  (二)宣传形式要更加多样。要主动适应微视频时代的发展,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发挥宣传作用,提高检察人员在“镜头下说话”的能力,努力创作优秀普法作品,延伸品牌效果,展示永嘉检察队伍建设良好形象。

  (三)业绩导向要进一步增强。要将业务培训、业务竞赛、案件评查与检察官绩效考核、公务员考核等挂钩,将干警参与实战实训的情况计入检察人员司法业绩档案,构建素能培训、业绩考核、选拔任用“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在职务晋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

  附件:2020年度“永检学”系列活动计划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2020年度“永检学”系列活动计划

类别

  项目名称

内容

参加对象

  活动时间

  备注

  永

  检

  学

  ·

  习

  一、初心映耀

       1.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会,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全体检察人员

  全年

  

  2.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实行支部末五位通报制,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3.通过温州网络学堂、中检网、检答网等平台,推进干部网络在线学习,随时跟进学习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二、现场示范

  4.每月确定主题,由机关党委牵头,积极开展小组化、专题化的党性学习实践活动;

  5.组织“道德讲堂”、“明德读书会”、“新时代检察发展新理念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讲”不断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用性;

  6.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廉政专题党课、廉政警示教育、思廉日);

  三、书香润检

  7.通过“荐书—读书—分享”的形式,开展院领导荐书等活动,以书为媒进行思想的交流与碰撞,搭建干警谈心交流的平台,营造文化育检的良好氛围;

  永

  检

  学

  ·

  问

  一、学问课堂

  8.开展“实务经验分享”每周一讲(原周三夜学)活动。一方面保留员额检察官轮流讲课,鼓励检察官向专家型人才发展;一方面不定期引进检察官、法官、律师、学者等各领域专家、业务能手开展主题讲座、研讨会,分享工作经验,开拓工作新思路;

员额检察官

检察辅助人员

司法行政人员

  每周

各部门自行制定学习方案,确定讲课人员、讲课顺序,报政治部备案,并由专人负责台账整理

  二、学问辩场

  9.开展“法律论辩专训”每季一辩活动。以“永检辩论队”为主,不定期开展小规模辩论实训活动,实训方式不限于辩论,可以主题演讲、比赛视频复盘等不同形式开展;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开论辩赛,可在本院范围内组织也可邀请院外队伍参加;

辩论队

  每季度

  

  三、学问听庭

  10.开展“出庭技能提升”活动。以员额办案组为单位,每组每年开一次观摩庭,邀请院领导、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院特约人员等旁听庭审一年不少于四次,并组织评议活动;

一部、二部员额检察官

  全年

一部、二部自行制定方案,报政治部备案,并由专人负责台账整理

  四、

  学问竞评

  11.开展“每月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员额办案组

  每月

具体方案另拟

  12.开展“精品微课”评选活动;

员额办案组

  

  具体方案另拟

  13.开展“业务竞评”活动。选择审查报告评比、业务答辩或案件汇报评比等形式考察业务能力,并评选业务能手;

员额检察官

检察辅助人员

  11月前

各业务部门自行制定竞评方案,方案及评选结果一并报政治部备案,并由专人负责台账整理

  永

  检

  学

  ·

  鸣

  一、理论调研

  14.每人每年需完成检察调研或论文一篇报第七检察部,调研可以合作完成(不超过3人);

35周岁以下检察人员

  全年

  

  二、学鸣普法

  15.开展“学鸣普法”实践活动,每组每年原则上要开展2次以上普法活动;

宣讲团

  全年

  

  三、综合展示

  16.积极展示学习成果,制作宣传、普法短视频,着力打造明星检察官,重点围绕未检工作打造品牌特色;

  

  全年

  

  17.依托“书香永检”“墨香永检”建设为契机,举办茶道、书法绘画展示、美文鉴赏会、文化沙龙等全年不少于3次;

兴趣小组

  全年

  

  18.开展“最美永检人”评选活动;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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