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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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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来源: 字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着力护航经济发展。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五年来(下同),共批准逮捕267人,提起公诉936人。开展“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专项活动,牢牢把握“轻拿轻放”导向,把是否有利于企业经营、是否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有利于”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标准,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通过涉企法律知识宣讲、法律咨询、检察建议等方式,主动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共走访非公企业96次,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19次,发送服务非公宣传册3400份。

  全力维护民生民利。坚决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112人,提起公诉249人。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公安、法院率全市之先出台《关于建立打防通讯(网络)诈骗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打击效果。共批准逮捕105人,提起公诉97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心理辅助、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救助手段。共提供司法救助28次,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余元,提供心理辅助和法律援助200余次。

  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环保检察”,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批准逮捕89人,提起公诉246人。特别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楠溪江环境资源的保护,首次将楠溪江水域砂石资源纳入刑事法律保护的范畴,并撰写《楠溪江风景名胜区非法采砂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报告》,推动全县各责任部门共同参与楠溪江流域的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共审查了农业、林业、环保、渔政等部门行政处罚案件1000余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立案6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16人。

  二、把握社会治理新形势,推进平安永嘉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5169件6992人,人数同比下降2.8%,经审查,批准逮捕4492件60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02件11633人,人数同比上升38.7%,经审查,提起公诉6243件10571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25件257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扫黄等专项整治和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共批准逮捕821件1069人,提起公诉734件1216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585件689人,提起公诉612件949人。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盗抢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771件2394人,提起公诉1753件2835人。

  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运用法律赋予的罪轻不捕、相对不起诉等手段,最大限度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人身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偶犯,不批准逮捕721人,不起诉414人。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政策,依法对82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构罪不捕、相对不起诉处理。严格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与绿文公益中心等13个公益组织及企业共建帮教基地,采取心理疏导、亲情修复、公益劳动等方式进行帮教,解决其回归社会等问题。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巾帼讲师团”、“检察官妈妈”、“法制副校长”等开展普法宣讲活动60余场。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强化检察机关办案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共移送调解211例,和解109例,大量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以化解。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涉检信访导入、纠错、终结机制,建成四级联网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信、访、网、电、视频”融合,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施意见》,通过律师引导群众适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和约访制度,共接访、下访和约访300余人次,及时化解信访矛盾。

  三、坚持惩防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确保反腐力度不减,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01件126人,人数同比上升7.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4件97人、渎职侵权犯罪27件29人。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共82人,占全部查处人数的65.1%,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15人,10万元至100万元的50人,100万元以上的17人。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2人;查处行贿犯罪26人。始终坚持“查领域、领域查”的工作方法,围绕县委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着重查处涉农惠民、工程建设、土地规划、违章建筑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42人,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挖系统窝串案,立案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县两级卫生医疗系统贪污贿赂案12人,协同市检察院对温州医疗卫生系统20余名医务人员集体约谈,有力整治了行业系统犯罪。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先后开展文明办案专项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规范司法、文明办案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机制保障、综合服务等方式,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推进服务保障律师工作常态化。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审录分离和随案移送审查,共录制252人1023次,确保安全、文明办案。积极推进办案区规范化建设,更新监控、指挥系统,增设安检、健康检查等设施,为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提供硬件保障。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针对工程招投标、惠农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撰写预防调查报告24份,发出检察建议17份,帮助相关部门在协勤人员管理、楠溪江河道疏浚管理及水利工程险情应急等方面建章立制。深入开展预防教育活动,依托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展示、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新提任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2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51次。着力构建大预防体系,充分利用短信、QQ、微信、公益广告等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受众范围,提高普法效果。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073次,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刑诉法,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共监督立案57人、追诉漏犯漏罪68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积极适应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98人,存疑不起诉61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6人。落实完善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意见制度、非法证据认定和排除机制,坚决监督纠正侦查违法等问题。共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3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4份、检察建议69份。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推进刑事审判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在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对定性错误、量刑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22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已改判20件。深入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等工作,发出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共22份;对呈报减刑案件审查监督593件次,不同意减刑案件17件。积极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的同步法律监督,确保9名特赦对象符合条件、特赦程序依法合规。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着力构建以提请抗诉、检察建议为核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6件。深化对民事执行的监督,针对查封、扣押以及裁定执行终结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6份。针对民事执行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适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分析,调研报告被省检察院作为优秀典型下发各级检察院参考借鉴。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推动“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创新媒体与检察合力监督、建立健全与纪委、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等,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共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领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7份,促进了行政执法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整体素能

  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四个意识”学习教育,院党组带头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贯彻省市县委部署,在讲政治上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干警政治立场,筑牢理想信念。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各项检察纪律,有力增强了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浙检英模大讲堂、先进典型学习等活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干警公正公平司法素养。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择优选任首批员额检察官30人。选送干警参加检察官任职培训、赴高校培训,激励各部门自发组织夜学活动,组织模拟法庭、检律论辩赛、业务平行交流会等,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出台《推进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共开展督察活动91次,整改问题115个。丰富永检文化内涵,将人文关怀融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干警家属慰问、全员读书会、道德讲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从业幸福感、凝聚队伍向心力。

  加强检察基础工作。设立瓯北检察室,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监督基层站所”三项基本职能为抓手,进一步下沉检力、延伸检察职能触角。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先后部署完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远程视频接访室、检察一站式服务大厅、驻所监控联网建设等,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文明接待窗口,通过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文明接待,不断提升群众对检察服务的满意度,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反贪污贿赂、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视察基层检察室等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将拟撤案、拟不起诉的自侦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共对15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检察信息,共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339件、案件程序性信息4636条,主动告知重大程序变化337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4条。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析、综合考评的管理监督模式,对所有自侦案件和15%的刑事案件进行评查。共开展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随机抽查等42次,一些司法不规范行为和程序瑕疵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年以来,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不懈努力,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喜人的业绩。县检察院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温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瓯北检察室被评为浙江省检察机关首批“示范基层检察室”、温州市创建法治基层站所工作示范单位;集体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16次,个人荣获优秀检察官、模范公务员、学习型党员标兵、业务能手等国家、省、市级荣誉60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延伸检察职能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司法举措不多。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够、刚性不足,法律监督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检察专业人才短板等问题凸显,司法专业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一些干警现代司法理念还未真正树立,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个别案件庭审指控效果欠佳,办案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及2017年工作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是永嘉转型赶超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期,也是人民检察事业的改革转型期,检察工作任重道远。县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检,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三区两美”和“一带两城五组团”战略谋划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永嘉检察既面临着深入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新任务,又面临着在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推进检察工作的新课题,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预见性,积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绿色司法”为核心理念、从严治检为抓手、提升检察公信力为目标,全面做好服务大局、检察监督、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参与平安永嘉、法治永嘉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司法能动性,重点围绕“拆治归”、民营经济发展与民生安全需求,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破坏楠溪江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逃废债”等犯罪,有效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校园法治宣讲,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情理法相统一,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依法从宽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大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力度,促进司法机关从源头上控制入罪入刑,增进社会和谐因素。

  二是更加注重加强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在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检察监督工作,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的监督属性,切实把好证据采集、事实认定、追究漏罪漏犯及刑事抗诉等关口,特别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三是更加注重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坚决贯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做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步骤,特别是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员额检察官的配置,科学配置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确保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更有活力。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突出强化口供合法性审查和现场调查复核亲历性办案模式,完善证据审查新体系,强化检察机关诉前证据主导作用。

  四是更加注重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职业纪律、职业良知教育。积极开展综合知识、法律实务、岗位技能等学习教育和岗位练兵,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探索司法改革背景下工作转型带来的新命题、新挑战,努力提升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水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主动在“互联网+”背景下谋划检察文化建设工作,以公开为桥梁建立对话沟通平台,正确引领舆论导向,以不断提升永嘉检察文化软实力促进人才培育。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推动永嘉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为永嘉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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