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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琪琪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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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来源:

  关于陈琪琪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永检党任字〔2017〕6号

  本院各部门:

  陈琪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银芬同志任公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邵汹涌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张兴活同志任行政装备科科长,免去其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陈晨晨同志任政治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可令同志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金婷婷同志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璐同志任公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吕赛燕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免去其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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