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琪琪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关于陈琪琪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永检党任字〔2017〕6号
本院各部门:
陈琪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银芬同志任公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邵汹涌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张兴活同志任行政装备科科长,免去其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陈晨晨同志任政治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可令同志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金婷婷同志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璐同志任公诉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吕赛燕同志任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免去其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