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正值六一前夕,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场以“深化法律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
活动现场首先向各位受邀人员播放了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片《向阳花开》,围绕浙江未检提出的开创性理念“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展示了浙江未检在挽救、保护、预防等方面的成果与举措。
未检检察官还和大家分享了未检典型案事例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叶朝勇通报2017年以来永嘉检察机关未成人检察工作
谦抑宽容
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
2017年以来共审查批准逮捕涉未刑事案件81件103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为49件56人,不批准逮捕17件21人,不捕率为37.5%。审查起诉涉未刑事案件113件16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为73件86人,不起诉23件30人,不诉率为34.88%。
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实效
对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方式,深挖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促其重返校园、回归社会。2017年以来,共对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引入心理干预机制
2017年,永嘉县检察院整合多方资源,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涉未刑事案件的办理中,为涉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开展涉未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
多措并举
拓展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广度
·立足本职工作,加大对侵害未成年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7年以来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40件68人,仅强奸、猥亵案中的受害未成年人就有60人,包括影响恶劣的桥头陈某某强奸、猥亵案,提出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的意见,最终得到一审法院的采纳。同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一起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提出抗诉,得到市院的支抗。
·推进“一站式”询问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保护
2017年6月,县检察院同县公安局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模式的若干意见》。2017年以来,共对8名性侵案件的被害女童落实“一站式”询问。针对因性侵害造成身体、精神伤害而得不到赔偿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2017年以来,对1名被性侵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对1名父母均在服刑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救助。
探索实践
传递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加强检校共建,建设法治教育基地
聚焦社会热点,创新普法形式
讲好未检故事,优化司法环境
发布会后,与会人员应邀参观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永嘉学院法空间。随后,永嘉检察院院领导与各特邀人员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永嘉检察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的成绩,表达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支持,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整合资源,互通有无,建议开展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宣传对象要具有精准性,宣传内容要富有生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