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永嘉籍少年,3个月内不间断敲诈勒索一名初中生,经受不住威胁及恐吓,该初中生被迫将伯父家中价值数万元的金银首饰交给对方。这起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敲诈勒索案于近日宣判,三名少年均被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教育不可谓不深刻。
从校门口一直尾随进家门
2003年出生的小周,在永嘉县某中学读初中,父母在杭州工作,他寄住在二伯家,他虽然胆小怯懦,但出手阔绰,这些细节落入有心人眼中。
起诉书指控,2016年9月份至12月份期间,被告人王某、何某、金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多次来到小周的学校门口,指使两名该校的在校生将小周带至校门口,以借钱为理由,威胁、恐吓小周,向其索要财物。其间,王某、何某、金某等4人先后6次跟随小周至伯父家门口,累计索要了现金人民币500元,钻戒2枚、银牌1块、黄金项链2条及黄金吊坠2个,黄金戒指13个、黄金手链2条等首饰,得逞后予以销赃。
不满足于此,被告人王某、何某两人还独自向被害人小周索要现金共计6400余元及步步高学习机一部。
经价格鉴定,这些被索取的黄金首饰总价值人民币61277元,步步高学习机价值人民币2271元。
为了销赃,王某等人以家中亲人生病等各种理由,以低廉的价格将赃物卖给不同的金银饰品店。目前,涉案的一枚钻戒及步步高学习机已被追回并返回给被害人家属。
案发后,被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在校的小周为什么会频繁的被外校生纠缠?据其同学讲述,小周平日里表现很胆小,但是去学校小卖部买东西时,经常拿出50、100元面值的纸币,被人盯上了。
“一些学校外的小混混每天找我要钱,威胁我,还要我不能报警,不能告诉家里人,如果报了警或者告诉了家里人,他们扬言打死我。”小周说,因为惧怕,他从未和家里人提过。
为了摆脱这伙人,小周找上了王某、何某等人,他天真地想,自己有了靠山,就不用再害怕,却不知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机。
不满足于小周兜里的这点零花钱,王某等人隔三差五以借的名义敲诈勒索,甚至尾随小周来到其寄住的二伯家,翻箱倒柜搜财物,逼迫小周打开保险箱,取走里面的现金和金银首饰。事后,在逼迫下,为了不被家里人发觉,小周将保险箱和房间整理好。
2016年12月底,被告人王某和何某借口小周在外面欠了2000元,帮别人讨债为由再次上门,其二伯才知,侄子被人欺负的事情,报了警。
学校本是孩子快乐学习成长的地方,但是校园霸凌像噩梦一样围绕着小周,那三个月,没人知道他内心如何煎熬,案发后,他的情绪崩溃了,经法医精神病鉴定,小周目前患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本次被恐吓事件系直接因果关系。
犯案时,三名被告皆为未成年人
三名被告稚气未脱,最大的何某1999年7月出生,王某1999年11月出生,金某2000年1月出生,犯案时皆为未成年人,王某更是在校生。
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提审期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有资质的心理老师对几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
心理咨询师发现,这几名孩子并不缺钱,作案动机仅仅是为了刺激、好玩。仔细审视他们犯错的原因,折射出的仍是亲情的缺失。他们要么来自单亲家庭,从小溺爱,到了青春期后父母突然离异,觉得自己被抛弃了,产生了强烈的被压抑和愤怒情绪,从而引发暴力倾向和剥夺他人财物的控制欲,以此来获得他从未曾满足的尊重和价值感;要么父母疲于为生计奔波,忽略了青春期孩子的叛逆心理,让他自己生长而不加以引导,最终酿成了苦果。
017年8月,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三人提起公诉。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支持公诉机关意见,对该案进行了宣判:王某、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醒: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不能做一个施暴者,也不能做一个旁观者,要做一个发声者。
?不携带贵重物品,不在公共场所显露自己的财物,不随便和他人谈论自己的家庭情况;
?上学、放学应当结伴而行,不随便和他人到偏僻的地方,独自在家时应警惕各种来访的陌生人;
?及时告知家长、老师,切忌沉默、隐瞒、忍让;
?记录下被欺凌的过程,可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的方式记录下来,向老师、家长、警方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必要时可以通过媒体、通过社交网络平台让学校和家长认真对待欺凌的行为,使自己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