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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亲友开车沿途盗家禽 从缙云一路偷到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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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0日来源:温州商报

  一辆七座面包车与两辆摩托车,四男一女从缙云县一路经过永嘉县巽宅镇与碧莲镇,沿线村民的家禽都不见踪影。日前,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甲和于甲,另有三人刑拘在逃。

  记者从永嘉县检察院了解到,张甲和于甲是安徽省太和县老乡,张甲的妹夫于乙是于甲的堂哥。一天,于乙提议去农村偷鸡鸭鹅,得到了其余几人的同意。于乙准备了一辆改装过的七座面包车和二辆摩托车,由大舅子张甲驾驶着面包车,于乙载着妻子张乙,朋友杨某载着于甲,五个人由缙云向永嘉县楠溪江沿岸展开了“盗窃之旅”。

  2014年11月20日,五人在永嘉县巽宅镇、碧莲镇等地,盗窃沿途农村群众饲养的番鸭15只,本地鸡(公鸡3只,母鸡12只)15只,后以4000多元的价格销赃。12月17日,一伙人以同样手段盗得番鸭10只,本地鸡(母鸡31只,公鸡1只,乌骨鸡3只)35只,本地鹅3只。由于碧莲派出所已经接到多起报案,经过侦查也已锁定了这五人,最终依靠设卡将张甲与于甲抓获。

  永嘉县碧莲镇人刘某表示,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点,自己散养在碧莲镇汤店村小溪旁的本地番鸭一次被盗了15只,损失惨重。而更多的被盗户表示,自己散养几只本地鸡鸭鹅,打算用于备年货,也都被偷走了。

  据张甲和于甲交代,每次外出盗窃,张甲负责驾驶改装面包车在村口等候,其他四人借由两辆摩托车入村行窃,得手之后全部交给张甲处理。平均一个月五人会外出作案十来天,每次都有20-50只鸡鸭“入账”。“快过年的时候,土鸡、土鸭、土鹅在市场上卖得很好。”张甲说。

  除了在永嘉作案外,于甲还交代称,他们曾在缙云、仙居一带,盗窃村民饲养的鸡鸭等家禽60余只并予以销赃分款。

  经永嘉县物价局价格鉴定,张甲等人两次在永嘉县境内盗窃的家禽共计78只,总鉴定价格为10053元。

  经办检察官认为,张甲等五人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日前,永嘉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张甲和于甲,张乙、于乙及杨某仍刑拘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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