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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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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9日来源: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公告

  经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合同工,从事检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永嘉县常住户口;

  (二)年龄在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中共党员;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或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www.zjwzyj.jcy.gov.cn/)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

  3、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南城街道广场路86号)。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具体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具体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情况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

  1、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检务辅助人员列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四、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7201087、67201085。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9日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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