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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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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来源: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预防职务犯罪。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为本级行政单位决算。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清单如下,报表内容见附件表格。

  附表1、2016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表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分单位)(公开02-1表)

  附表3、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分科目)(公开02-2表)附表4、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分单位)(公开03-1表)附表5、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分科目)(公开03-2表)附表6、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附表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附表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附表9、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附表10、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公开01表)

  1、2016年度收入总计2,681.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1.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81.37万元,较上年增加527.72万元,增长24.50 %,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增加工资政策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和院驻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

  (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6年度支出总计2,681.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81.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10.73万元,下降78.15%,主要原因国家赔偿费用支出的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2673.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办案业务经费、办案业务装备支出。较上年增加642.79万元,增长31.66 %,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增加工资政策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和院驻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

  (3)其他支出(类)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县政府计生考核先进奖励支出。

  (二)本年收入决算情况(公开02表)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8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81.37万元,占100.00%。

  (三)本年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3表) 2016年度支出合计2,68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06万元,占72.84%;项目支出728.31万元,占27.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公开04表)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1.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1.89万元,增长24.17%,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增加工资政策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和院驻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公开05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76.3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13万元,增长-1.73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合计支出3.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属于预算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合计支出1953.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58.36万元,增长22.47%,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增加工资政策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合计支出2.36万元,用于检察服装购置费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7.64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未按年初计划进行检察服装换装。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合计支出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合计支出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6、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合计支出22.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64万元,下降25.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合计支出3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合计支出7.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87万元,下降76.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合计支出530.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60.35万元,下降40.45%,,主要原因是检察文化展厅建设和“科技强检”建设与应用项目未开展、2016年度省补办案业务装备结余到下年度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公开06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2.4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调整增加工资政策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1,823.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万元、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29.48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公开07表)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5.00万元,本年支出5.0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支出5.00万元,用于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奖励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08表)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全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部门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3.16万元,增长-31.61 %,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未达预期;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2.6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比上年多,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及相关部门来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其中,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982人次,支出6.84万元;国(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47.45万元。增长-63.27% ,主要原因是检察院机关车改减少车辆数量;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64万元,增长-57.7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由原来的21辆减少到15辆。具体内容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较上年增加-6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4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1万元,增长17.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的正常办公费用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39.00万元,采购支出总额299.0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8.87万元;工程采购支出240.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资产合计4,878.24万元,比上年增长6.41%,主要原因是购置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设备、非涉密网建设项目、院驻看守所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办公设备。其中:流动资产81.20万元,占总资产的1.66%;固定资产4,797.04万元,占总资产的98.34%。固定资产含: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套(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套(台)。

  4.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实施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支出金额0万元。

  四、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情况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预算位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1.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3.在建工程:是指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指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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