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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含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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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来源: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合同工,从事检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优先;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一份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 8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南城街道广场路86号)。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将公布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

(二) 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文字水平。

2、参加笔试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于2017年 8月23日上午8:30前往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4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9:00—11:00准时在三楼会议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低于60分不计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低于60分不计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直接电话通知本人。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届时公布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zjwzyj.jcy.gov.cn/),不再逐一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情况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名单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

1、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检务辅助人员列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管理。

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治处联系电话:67201087、67201085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8日

附件:《报名表》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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