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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督“眼力”:永嘉检察助推社区矫正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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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常态监督为主,以专项监督为补充,充分运用大数据,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新方法,社区矫正管理活动监督取得一定成效。

    2016年10月以来,永嘉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活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检察中,综合运用检察话单分析系统、公安数据平台、司法社区矫正平台,发现在矫人员吴某某、朱某某、潘某、林某某、郑某某等五人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其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遂建议该县司法局对该五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中矫正基数大、管理人员不足、个别监管矫正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司法局整改落实,督促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大数据”提升监督“眼力”

     永嘉检察院在对全县司法所的走访调研以及与司法局的联合执法大检查中,发现两类人员的管理难度非常大:一类是暂予监外执行类,个别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借病不服管理,管理难;另一类特殊管理类,因其未配备定位手机无法定位,难管理。获此线索后,永嘉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平台,准确、详细收集相关信息。

     一是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重点排查“严管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就业”、“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等社区矫正人员,从全县1000来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排摸出50余名重点关注对象;

     二是依托公安数据平台,获取身份、手机等人员信息,获取航空动车出行和住宿等信息;

     三是依托检察话单分析系统,获取话单信息,通过通讯基站,确认其通话地点。

     通过整合分析,准确掌握重点关注对象的行动“轨迹”。

大数据提高监督效率

    参照前期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初步判断13名重点关注对象有私自外出嫌疑。该院立即组织人员检查矫正档案,重点关注是否已解矫或迁居、外出期间是否严格遵守请假制度、每月谈话走访是否按时规范等,发现有8名对象已解矫或迁居,而5人外出均未请假且均未对其作出处理。

大数据增强监督实效

     违法事实已经确定,但永嘉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的专项检察并不就此为止。通过面对面约谈,一方面掌握在矫人员的思想动态,使其明白私自外出行为的违法性,督促其矫正改造,回归社会;另一方面深挖其私自外出的原因,使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更有针对性,有的放矢。

     就永嘉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县司法局积极整改:对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5名人员人收监2人,提请收监1人,书面警告2人,同时对社区矫正中特殊管理类和暂予监外执行类进行专项检查,并邀请永嘉检察院监所科参与监督。

     面对改革新趋势,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智慧检务”,积极探索大数据的深度应用,全方位提高办案质效,努力以科技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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