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嘉检察院 -> 案件追踪 -> 典型案例  -> 正文典型案例
醉驾撞车后昏睡 义乌法院一法官醉驾被起诉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来源:温州商报

  自从危险驾驶行为入刑后,醉酒驾车已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却还是频频有人踩红线被罚,义乌市法院某庭干部张某也没能“刹住车”,该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永嘉县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移送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昨天,永嘉检察院对张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记者从永嘉县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6月10日晚11时10分,在义乌市做箱包生意的方某收摊准备回家,准备开车时竟然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马自达轿车被一辆小型越野车撞得面目全非,越野车车窗全开,发动机仍在运转,车灯也始终亮着。方某一看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看上去像睡着。

  交警接警后赶来,此时驾驶员张某仍在车上一动不动,处于沉睡状态,怎么也叫不醒。交警同时闻到张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气,便准备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张某终于醒来,下车时还一脸茫然地问:“怎么有辆马自达车在我的车前面?”

  被查获后,张某一直不配合作呼气酒精检测,交警只能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事后经监控证明,当晚11时许,张某驾驶的越野车向前滑行了十余米后与马自达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和方某已经达成赔偿协议,由他赔偿方某1200元。

  张某称,事发当晚6时许,他在同事龚某的邀请下,到义乌当地一家玩具厂吃饭,席间他喝下一瓶多红酒。之后,几人还喝了一会儿茶,至晚上10时才各自回家。分开前龚某曾让另一个没喝酒的同事开车送他回家,但考虑到二人住得比较远,自己也还算清醒,他在半路上就决定自己开车驾驶。“没想到开着开着就越来越迷糊,后来怎么撞上的,我自己也不清楚。”

  经办检察官认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Copyright ◎ 2000-2013 3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西路 邮编:325100
举报电话:(0577) 67222000 技术支持:温州网